機票使用說明
1. 機票性質:團體來回機票。
2. 機票價值:新台幣6000元。
3. 機票航線:台北至曼谷或台北至吉隆坡來回,不可直接折換其他航線的機票。
4. 機票使用期限:一年365天(機票本身會註明到期日)。
5. 機票使用對象:不限本人使用,可自由轉讓,但不得向活動主辦單位或旅行社兌換現金及更換等值商品;機票使用人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
方可使用,外籍人士不可使用。
若旅客對機票有任何疑問,請電洽華碩旅行社(請於上班時間撥打,非24小時)
免費服務電話:0800-521-000
TEL:(02)2500-0103
FAX:(02)2518-32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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